为了加强教学管理,提高教学质量,建立稳定有序的教学秩序,特制定本制度,本教研室教师必须遵照执行。
一、教师备课制度
1.备课是讲好课的基础和前提,无论新,老教师都要认真备课。
2.教师备课应研究和掌握教学计划,教学大纲等教学文件,认真钻研教材,及时了解前沿信息,全面掌握该课程的教学内容及结构,处理好主讲课程与后续课程之间的衔接关系,结合学生实际,选择合适的教学方法。
3.备课的内容应包括教学目的与要求,教学重点与难点,教授方法和教学内容.教案必须工整,详细.教研室每学期检查一次。
4.教师应根据教学大纲,教学内容的难易程度编制教学计划,教学计划经教研室审核后执行.同一门课程有几个教师开课的,应统一编制教学计划,并就一些重要章节或主主要问题组织集体备课。
5.在保证完成教学要求的前提下,提倡教学讲述自己的学术观点,根据实际情况可酌情变更部分教学内容及学时,但不应随意增减学时或变更教学基本内容。
二、教师授课制度
1.课堂讲授是教师向学生传授知识,开发智能的主要方式.课堂讲授应做到:目的明确,重点突出,理论联系实际,逻辑严谨,方法灵活。
2.教师授课应使用普通话,力戒使用方言,课堂语言力求做到准确,简练,生动,清楚。
3.板书工整,仪表端庄,严格要求自己,做到不迟到,不拖堂,不提前下课。
4.教师应严格要求学生遵守课堂纪律,并做好学生考勤记录。
三、教师批改作业制度
1.为检查教学效果,教师必须布置和批改作业,原则上每章布置一次作业。
2.教师应严格要求学生认真完成作业,认真批改,并作好记录。
3.教师批改作业要认真,细致,正确,及时.教研室每学期应组织检查(抽查)学生作业本,以了解教师批改作业情况,并作为考核教师教学工作的内容之一。
四、教师听评课制度
1.听课是提高教学质量的重要手段,所有教师均需听课。
2.主讲教师应相互听课,并参与听后评价工作。
3.每学期教研室负责人应至少组织一次公开课,所有教师均应参加听课,并作好听课笔记和评课工作。
五、教学检查制度
1.为了解教学情况,保证教学质量,发现并及时解决问题,总结和推广教学经验,教研室应对教师教学情况进行定期或不定期检查。
2.教学检查主要检查教师上课情况、教学计划、教案、作业布置与批改、课外辅导等内容。
3.定期教学检查按教学处的统一规定执行,教学检查后必须写出书面总结,报系复查验收。
六、教师试讲制度
1.新教师和新开设课程任课教师在上课前必须进行试讲。
2.是将由教研室全体教师参与评价,不得走过场,并认真做记录。是将合格后方可给学生上课。
七、师资建设制度
1.有目的、有计划地开展教师的培养提高计划,制定统一的进修提高计划,建立既能形成梯队又能整体提高水平的师资培养计划。
2.帮助青年教师过好教学关,对中年教师,确定其学科的主攻方向,帮助其通过科研等途径提高业务水平。
八、学生考核制度
1.教学计划规定的考核课程,教学环节都必须按规定的要求进行考核。
2.考核方式可采用开卷,闭卷,可以笔试,口试,也可以两者综合使用。学期成绩分平时成绩和期末考试成绩,平时成绩按学期成绩的百分之三十,期末考试成绩按百分之七十计算。
3.鼓励教师进行考试方法的改革。主讲教师提出的改革方法应征得教研室同意,主管院长审核后,报教务处备案。
理论教研室